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杭州鱼鹰农家乐,以及杭州鱼鹰农家乐怎么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杭州鱼鹰农家乐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杭州鱼鹰农家乐怎么样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1998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36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自2022年1月7日起施行)
nbsp;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渔业法律法规,规范渔业行政处罚,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nbsp;
第二条 对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nbsp;
(一)罚款;nbsp;
(二)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nbsp;
(三)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nbsp;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nbsp;
第三条 渔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初次实施渔业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nbsp;
(一)主动消除或减轻渔业违法行为后果;nbsp;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渔业违法行为的;nbsp;
(三)主动供述渔业执法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nbsp;
(四)配合渔业执法部门查处渔业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nbsp;
(五)依法应当从轻、减轻的其他渔业违法行为。nbsp;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nbsp;
(一)一年内渔业违法三次以上的;nbsp;
(二)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重的;nbsp;
(三)渔业违法影响较大的;nbsp;
(四)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两项以上规定的;nbsp;
(五)逃避、抗拒检查的。nbsp;
第五条 本规定中需要处以罚款的计罚单位如下:nbsp;
(一)拖网、流刺网、钓钩等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罚;nbsp;
(二)围网作业,以一个作业单位计罚;nbsp;
(三)定置作业,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罚,不用船作业的以一个作业单位计罚;nbsp;
(四)炸鱼、毒鱼、非法电力捕鱼和使用鱼鹰捕鱼的,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罚,不用船作业的以人计罚;nbsp;
(五)从事赶海、潜水等不用船作业的,以人计罚。nbsp;
第六条 依照《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和《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nbsp;
(一)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在内陆水域,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在海洋水域,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nbsp;
(二)敲䑩作业的,处以一千元至五万元罚款。nbsp;
(三)擅自捕捞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濒危水生动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执行。nbsp;
(四)未经批准使用鱼鹰捕鱼的,处以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nbsp;
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或者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禁捕期间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nbsp;nbsp;
第七条 按照《渔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bsp;
第八条 按照《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罚款按下列标准执行:nbsp;
(一)在内陆水域,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nbsp;
(二)在海洋水域,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nbsp;
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按本条前款规定处罚。nbsp;
第九条 按照《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有捕捞许可证的渔船违反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
关于杭州鱼鹰农家乐和杭州鱼鹰农家乐怎么样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杭州鱼鹰农家乐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杭州鱼鹰农家乐怎么样、杭州鱼鹰农家乐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