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景点 > 旅游景点 > 正文

旅游景点罚款权利,旅游景点罚款权利有哪些

admin   DN旅游网   2024-06-05 14:00:01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点罚款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旅游景点罚款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与警告处罚有关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与警告处罚有关的条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不向其聘用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支付报酬,或者所支付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条 为保护峨眉山文化与自然遗产,维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荣誉,严厉整治峨眉山景区旅游秩序,确保长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在公务员工作中出现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的处分。其主要表现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大肆侵吞公款、受贿行为等均属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关于旅游景点罚款权利和旅游景点罚款权利有哪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旅游景点罚款权利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旅游景点罚款权利有哪些、旅游景点罚款权利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dngcw.com/http://dngcw.com/zhanbao/6676.html